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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湘潭市正式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2025-07-01 06:59 来源:湘潭在线作者:郑镱慧子 刘小洁 肖小苗编辑:罗斌

新湘潭客户端

湘潭在线7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镱慧子 通讯员 刘小洁 实习生 肖小苗)6月30日,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单位社保专员罗曼接到通知,因湘潭正式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新政,从今年起,该公司工伤保险费率下降50%。“我们企业对工伤预防工作比较重视,连续3年没有发生一起工伤事件。”罗曼说,这项新政落地,切实为企业省了不少钱。

罗曼所说的新政,是市人社局大力推动的2025年度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工作,为全省率先实行。

根据《湘潭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实施细则》规定,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3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5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周期性费率浮动档次主要以评价期内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事故发生率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综合用人单位欠费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来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相关信息推送给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确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征收。

这次调整涉及全市共10898家用人单位,其中上浮单位1689家,下浮单位6073家,保持基准费率单位3136家。新费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为3年。通过本次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全年可为湘潭市用人单位减负2000余万元。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之后,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不受影响。

“根据新政策,安全生产工作做得越好的用人单位,费率越低,越能节约单位用工成本。”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湘潭市工伤保险的总体费率水平,减少广大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伤事故多的用人单位多缴费,工伤事故少的用人单位减负担,从而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工作,切实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助力市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湘潭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填补了浮动费率方面的政策空白,也是湘潭市在健全工伤保险管理机制体制上的一次重要探索和改革。

标题:全省率先!湘潭市正式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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