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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城随感丨科技成果“先用后付” 企业创新“轻装上阵”

2025-05-08 06:03 来源:湘潭在线作者:王超编辑:罗斌

新湘潭客户端

文/王超

食品可以免费试吃,如今,科技成果也能“先用后付”。

近日,湘潭市印发《湘潭市科技成果在企业“先用后付”的实施方案(试行)》,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作价入股等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然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支付许可费。新政的发布,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科技成果转化依然是个“老大难”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对于科技成果的应用前景心里没底,担心“一次性买断”后血本无归,不敢轻易出手;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本就吃紧,面对要价不菲的科技成果购置费用,常常望而却步。如此一来,企业错失发展良机,科技成果也只能“束之高阁”,造成资源浪费。

这次湘潭市探索科技成果“先用后付”模式,为化解这一困境带来新的解题思路。根据《实施方案》,企业可通过“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的方式,承接已经实施单列管理的科技成果,亦能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延期支付”等方式支付许可费。这种类似于我们在市场买水果“先尝后买”的模式,对企业来说,大大降低了承接科技成果的风险和试错成本。对高校和科研机构而言,由于企业要“亲口尝”后再决定“买不买”,因此借助企业的“触角”,科研团队不仅能发现和解决更多实际应用问题,还省却了大量沟通成本和摩擦成本,加速成果验证和市场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事实上,为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去年湘潭市就出台了《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率先在全省通过立法完善成果转化体系,破解科研单位、科研人员“不敢转”“不能转”“不愿转”问题。

当前,湘潭市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技术创新需求强劲,这种“先用后付”模式的实施推广,有利于解决企业使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渠道不畅、许可费用高的问题,为产学研注入新动力。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科技成果“先用后付”模式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但这一有益探索,彰显湘潭市勇于打破现有制度藩篱的改革创新精神。相信未来会有更多创新机制和路径,推动专利成果从“书架”走向“货架”,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标题:莲城随感丨科技成果“先用后付” 企业创新“轻装上阵”

本文链接:https://www.xtol.cn/2025/05/08/99565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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