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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戳伤四年维权 悉心调解再获赔

2025-04-09 07:06 来源:湘潭在线作者:李涛 杨玉平 戴家宇编辑:罗斌

新湘潭客户端

湘潭在线4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杨玉平 戴家宇)“夏法官,真心感谢您!我家孩子眼睛受伤的事终于得到了一个暖心的结果,他也能够继续安心上学了。”日前,一名再审申请人当场拿到4万元的赔偿款,这起长达四年多的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2020年7月,未成年人小郑和小朱一同参加了某培训学校组织的军事夏令营,接受封闭式管理训练。午休期间,小郑手持圆珠笔(笔芯朝向自己)敲了敲躺在床上的小朱,要小朱起床,小朱手一挥不慎导致圆珠笔戳进小郑右眼,导致小郑右眼受伤,之后接受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治疗,经鉴定损伤属十级。

2021年6月至11月,这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终审认定按照各当事人过错比例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由小朱及其法定代理人向小郑赔偿各项损失3.5万余元、某培训学校赔偿小郑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以上赔偿款均已到位。

2023年10月,小郑经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九级。随后,小郑以对之前司法鉴定所鉴定错误为由,向湘潭市司法局提出投诉。湘潭市司法局对此作出《投诉处理结果告知书》,确认第一次鉴定因遗漏了小郑事发时仅11周岁为儿童这一重要条件,导致鉴定结论存在错误,应以第二次鉴定结论为准。因此,小郑以新的证据提出再审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增加赔偿。

再审审理中,湘潭中院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充分考虑案件事实与当事人诉求,组织双方多次沟通。在审理中,法院查明被申请人某培训学校已经注销。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培训学校的股东叶某等三人自愿一次性赔偿小郑3.5万元,被申请人小朱及其法定代理人一次性赔偿小郑5000元。小郑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各方承诺不再就此事主张其他权利。目前,调解协议已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圆满结案。

标题:一笔戳伤四年维权 悉心调解再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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