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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携手护青山 让“砍树人”变“种树人”

2025-03-31 07:12 来源:湘潭在线作者:李涛 林筱璕编辑:罗斌

新湘潭客户端

湘潭在线3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林筱璕)三月植树忙。3月27日,雨湖区法、检两院干警在姜畲镇金马村开展了一场特殊的“补植复绿”行动,他们与当地村干部一道挥锹培土、扶苗填坑,将3名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变成一棵棵挺立的树苗。

2022年2月中旬,姜某某以800元的价格收购村民倪某某自留山上的树木。同年10月中旬,姜某某明知砍伐自留山上的树木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等手续,却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张某某、杨某某进行砍伐售卖。

随后,姜某某负责砍树,张某某、杨某某负责将树木运下山装车,张某某再将木材运往木材市场进行售卖。

经查,姜某某等人共获利近2000元,人均获利约650元。姜某某等人滥伐的树木主要为阔叶树,树龄为近熟林,锯断的面积约3亩,锯断的树木株数为63株,锯断的林木蓄积21.7余立方米,折合材积15.5余立方米。

3人被起诉后,法院鉴于3人均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对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各判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杨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罚金1000元;3人于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共同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完成189株苗木栽植;逾期未栽植则连带承担生态修复费用5180元。

“此次‘补植复绿’行动,不仅为受损山林披上新装,更以‘一案双责’的司法实践树立起生态保护标杆。”雨湖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检两院通过“刑事惩治+民事追责+生态修复”的三维治理模式,让破坏者从“砍树人”转变为“种树人”,实现惩治违法与生态复苏的同频共振,向社会传递了保护生态的决心。

标题:法检携手护青山 让“砍树人”变“种树人”

本文链接:https://www.xtol.cn/2025/03/31/99562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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