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建部门:“七个一”宣贯自建房安全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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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1月4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钟佳燊)“居民自建房原依法批准层数超过三层的,改(扩)建、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依法批准层数。”近日,由雨湖区住建局组织开展的《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宣传活动在湘潭大学联建片区举行,志愿者通过现场宣讲互动、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让群众了解自建房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
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于2022年11月23日获得通过,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连日来,全市住建部门创新开展“七个一”系列宣贯活动,即通过一份宣传手册、一次集中培训、一轮知识竞赛、一次巡回宣讲、一个宣传栏、一条短视频、一系列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2022年以来,湘潭市先后出台了《湘潭市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九条措施》《关于自建房危险性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涵盖自建房普查排查、分类整治、后续管理等环节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促进常态长效化管理;同时落实“规、建、提、惠”四条原则,在全面排查、分类施策,确保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的基础上,优化提升区域整体功能、配套服务,打造了雨湖区卫星村、湘潭经开区吉利社区等示范社区、文明社区,让老百姓住得安心舒心。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规律,设置了居民自建房平台监管、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竣工验收、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排查、危房处置、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填补了全国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立法空白”。正式施行后,将为湘潭市防范和化解居民自建房安全风险提供有效法治保障。下阶段,全市住建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切实筑牢自建房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