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国务院批准了《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从此我市有了一部指导我市城市建设的法律性文件。《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明确我市为长株潭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技和旅游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规划区由中心城区和易俗河镇等7个乡镇组成,规划区面积为1069平方公里,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10万人以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现特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报喜!
       我局将组织大张旗鼓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并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
协的大力支持下,与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把湘潭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第二节 市域人口和城镇发展战略
第三节 市域城镇结构规划
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五节 市域水资源和基础设施规划
第六节 市域重大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七节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八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九节 市域空间管制措施
第十节 湘潭市与周边区域和城市的协调发展
第十一节 城市规划区的四区划定与管制措施
第十二节 城市规划区的空间结构与设施统筹
第四章 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第五章 中心城区总体布局和用地规划
第一节 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原则
第二节 规划结构、功能布局
第三节 用地规划
第四节 旧城保护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五节 中心城区村庄建设目标和发展策略
第六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 战略与目标
第二节 对外交通
第三节 道路交通
第四节 公共交通
第五节 慢行交通
第六节 综合交通枢纽
第七章 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
第一节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第二节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第三节 中心城区湘江岸线规划
第八章 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第九章 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十二章 城市分期建设规划
第十三章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十五章 附则
附表
 
 
国办函〔2010〕3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湘潭市是长株潭地区中心城市之一,湖南省重要的工业、科技和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湘潭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科教、文化旅游产业,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湘潭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06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一江两岸的山水城市布局,以湘江为纽带,形成“五片一中心的组团式布局结构。要逐步完善中心城区功能,提高中心城区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有重点地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要加快促进湘潭市与长株潭其他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要控制在1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引导人口合理分布,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大。根据湘潭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视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水、排水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人防和防震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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